收钱后两年后退还算受贿吗

温州龙湾律师 2025-05-18
1.收钱后两年退还是否算受贿要具体分析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钱谋利,即便两年后退还,一般仍算受贿。受贿行为在收钱时已成立,退还只是事后表现,可影响量刑。
2.若国家工作人员及时退还或上交财物,能证明无受贿故意,通常不算受贿。两年退还一般不属于及时退还,但有客观原因致延迟且无故意,也可能不算受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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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收钱后两年退还是否算受贿要具体判断,通常国家工作人员收钱为他人谋利,两年后退还仍构成受贿;但若能证明有客观原因延迟退还且无受贿故意,可能不认定为受贿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,受贿行为在收钱时即已完成。即便两年后退还,这只是事后表现,不影响受贿性质认定,但可在量刑时予以考量。不过,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及时退还或上交财物,能证明主观上无受贿故意,一般不认定为受贿。通常两年退还不属于及时退还情况,但要是有证据表明存在客观原因导致延迟退还,且不存在受贿故意,也可能不被认定为受贿。
如果对受贿认定及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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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钱后两年退还是否算受贿要视情况而定。一般情况下,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,即便两年后退还,也构成受贿,因为受贿行为在收钱时已完成,退还只是事后表现,仅可作量刑情节考量。

若能证明主观上无受贿故意,如无法推辞先收下后迅速退还或上交财物,通常不认定为受贿。两年退还通常不属于及时退还,但有证据表明因客观原因延迟退还且无受贿故意,也可能不认定。

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:
1.国家工作人员应树立正确廉政观念,杜绝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。
2.若收到财物,应尽快退还或上交,避免陷入受贿争议。
3.司法机关判定时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,准确认定是否构成受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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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,即便收钱两年后退还,一般仍构成受贿。受贿行为自收钱时已成立,退还只是事后行为,不改变受贿性质,不过在量刑时会被考虑。
(2)若国家工作人员及时退还或上交财物,能表明其主观无受贿故意,通常不认定为受贿。像因无法拒绝先收下,随后马上退还的情况。
(3)两年退还通常不算及时退还,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客观原因致使延迟退还,且主观上无受贿故意,也可能不认定为受贿。

提醒: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处理方式很关键,有收受财物情况应及时退还或上交,避免陷入受贿风险。不同案情认定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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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对于国家工作人员,若收钱后两年退还,首先要明确收钱时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若符合此情形,通常构成受贿,不过退还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。
(二)若有证据能证明主观上无受贿故意,像因无法推辞先收下后迅速退还这种及时退还或上交财物的情况,一般不认定为受贿。虽两年退还大多不属于及时退还,但有客观原因导致延迟退还且无受贿故意,也可能不被认定为受贿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,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的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,是受贿罪。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,归个人所有的,以受贿论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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