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物招领后不归还是否构成犯罪?
温州龙湾律师
2025-06-15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,失物招领后不归还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具体分析。首先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5条规定了盗窃罪,即秘密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。对于失物招领后不归还的情况,如果行为人在拾取失物时,原本是打算归还的,但后来又存了非法占有的意图,则可能构成盗窃罪。然而,如果行为人的初衷是为了归还失物,而只是暂时使用或借用,并未动机将其据为己有,那么通常不会构成犯罪。此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67条的规定,犯罪分子在被发现前主动投案自首的,可以从轻处罚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。因此,如果失物招领后不归还的人能够主动归还并如实说明情况,或许可以得到更为宽缓的处理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5条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67条,犯罪分子在被发现前主动投案自首的,可以从轻处罚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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